【疫情税务企业,2020年疫情期间税务】
疫情政府补贴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通常用于弥补疫情造成的损失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而非直接关联销售行为,因此一般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若补贴明确与特定销售行为挂钩(如按销量补贴) ,则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范畴。

收到补贴时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疫情补贴时,应首先确认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将补贴金额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政府补贴关键点说明: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类科目 ,用于核算企业已收到但尚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收到政府补助时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与疫情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通过“营业外收入 ”科目核算。该科目用于记录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类利得,是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关键点:补助性质:需明确补助是否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

第一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时企业实际收到政府拨付的疫情补助款项时 ,需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记录资金流入,同时贷记“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目 。
政府疫情补贴的会计分录需根据补贴性质及用途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收到补贴时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疫情补贴时 ,需通过“递延收益 ”科目核算,该科目用于归集应在以后期间分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3个与疫情有关的税务问题
〖壹〗 、以下是3个与疫情有关的税务问题及解问题一:员工出差因疫情被隔离发生的酒店住宿费,进项税能否抵扣?答复:属于与经营相关的 ,允许抵扣增值税。
〖贰〗、餐饮企业食材损失扣除:受疫情影响导致食材变质无法售出的,可作为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他热点问题纳税人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电话或渠道确认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方案;个性化问题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 、视频等渠道获取解
〖叁〗、新冠疫情影响下,中国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暴露的瑕疵主要体现在:非居民个人因疫情未在华实际工作 ,但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个税能否退税存在争议,根源在于征管制度设计为便捷性而变通,与《个人所得税法》原则存在理解歧义。
疫情实物捐赠税务处理
〖壹〗、疫情期间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类,具体如下: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贰〗、税收处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单位将自产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叁〗、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 ,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需注意,捐赠用途需明确用于应对疫情,且捐赠渠道需符合规定。
〖肆〗 、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 ,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准则规定,公益性实物捐赠不确认为收入,直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但需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看税务总局官方解答
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来处理,若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如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选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取放弃免税,需书面声明并备案 ,自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专用发票,且放弃免税需针对全部相关服务,不能部分享受部分放弃 。
江苏省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药品经销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增值税 计算方式:今年财税字13号公告规定 ,自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疫情期间,企业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 ,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政策优惠期内,可减按1%征收率申报纳税,无需追回已开具的3%发票 ,但需在申报时按1%计算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减征增值税的处理方式若企业符合减征条件,需以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例如,若某企业原适用税率为6% ,但因政策调整减按3%征收,则申报时需按实际计算的3%税额填写申报表 。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如下:减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若企业享受的是增值税的减征政策,应按照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这意味着 ,在填写相关税务申报表格时,需根据减征后的税额进行填写。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例如 ,企业向红十字会捐赠现金用于疫情防控,捐赠金额可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无需按比例限制。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
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疫情中的企业财税政策规定情况
〖壹〗 、疫情期间 ,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税收优惠、费用减免 、融资支持等措施,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 ,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
〖贰〗、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来处理,若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如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选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取放弃免税,需书面声明并备案,自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专用发票 ,且放弃免税需针对全部相关服务,不能部分享受部分放弃。
〖叁〗、非上市公司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缴纳期限(PND.50)从2020年4月1日延长至8月30日。投资委员会(BOI)企业所得税激励利用申请提交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或至少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前30天 。
〖肆〗、为疫情防控助力的企业可获得多项财税政策支持 ,涵盖防护救治 、物资供应、公益捐赠、复工复产四大领域,具体政策如下:支持防护救治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员工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伍〗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一)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处理观点:因为疫情停工的设备折旧 ,不属于企业未使用和不需要的固定资产,也不属于与经营无关的固定资产,会计上应正常计入制造费用 ,税法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陆〗、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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